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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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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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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大力指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深入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百千万工程”,高标准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以及贯彻落实措施的工作情况

  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党的******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先后召开39次局党组会议、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全面从严治党、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建设执法严明、廉洁高效、令群众满意的法治部门。一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在党组会、机关党委会、支委会、支部大会等组织传达学习。二是坚持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学习制度要求和计划安排开展交流学习研讨,有效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宣讲报告会等方式,深入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全系统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具体举措的工作情况

  2024年,我局将******法治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以学为先、以宣为要,落实干部学法制度。一是举办******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持续学深悟透******法治思想,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二是把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常态化开展干部讲堂、专题培训、学法考试等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4年10月,我局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为100%。三开展系列宣传活动。2024年全年,我局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宪法宣传周”等多个重要节点,通过设置传统展示宣传、召开宣讲培训会议、普法“五进”等活动方式,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进行信息推广等,有针对性开展了******生态文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主题宣传,满足市民、企业不同的生态普法需求,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一是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建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生态环保中心工作融会贯通、共同推进层层抓落实;三是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2024年度通过组织党组会、局务会、调度会等方式方法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十余次,内容涵盖听取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学习法律法规及政策、局制度建制研究、执法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听取局法务工作情况等;四是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依法完成述职述法报告;五是探索创新法治建设措施。2024年,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发挥涉法事务参谋和助手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高,我局组建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全局法律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务工作专班,为全系统法治工作重大事项、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提高局工作科学合法决策的能力。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生态环境执法

  强化环境执法。建立实施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周调度”工作推进机制,以“周调度”为抓手,打破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信息壁垒,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主动谋划、主动推进、主动提炼,高效统筹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紧盯重点案件办理,组织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涉刑案件取得突破。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横线和纵线执法联动,完善市直各部门和县、镇沟通机制,集聚监管合力对可塘镇、梅陇镇辖区的宝石、金银首饰加工行业开展执法帮扶。突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开展“一废一品一库一重”风险整治、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省第十二次核事故应急演习等环境安全风险防范行动,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2024年,全年市生态环境系统立案查处104宗,同比增加73%;下达处罚决定84宗,同比增加98%;罚款金额约598.58万元,同比增加58%;移送行政拘留1宗,查封扣押2宗,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宗,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办理力度。强化案件线索筛查,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组织开展全市环境执法案件筛查核查工作,加大加深筛查范围和力度,本年度开展案件筛查核查工作共计5次,收集并核查损害赔偿案件线索30条。大力推动案件实践,通过总结上年度损害赔偿案件的实践经验,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截至目前,我市今年已启动索赔程序案件10宗,皆已成功索赔。

  持续做好行政执法权下放工作。落实好指导帮扶职责,设立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下放业务指导群和系统内业务联系群,组织各派出机构业务骨干开展对镇街执法人员的实时和精准帮扶,进一步强化沟通和互助;积极开展现场执法的“传、帮、带”实践教学,通过开展全覆盖式的联合执法行动,以点带面的教学方式综合锤炼镇街综合执法人员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办案能力,帮助镇街执法人员理清工作思路,提升执法水平;加强对镇街案件开展评查工作,针对镇街在卷宗和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提出改进建议,协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2024年,我局及各派出机构组织开展与镇街综合执法部门联合执法139次、帮扶指导2次、开展案卷评查1次。

  (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职责

  我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的制定监督和审查,规范行政管理。2024年,我局共依法编制并开展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文件2个、规范性文件2个,均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未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深化我市环评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从细微处入手,紧抓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环评“打捆审批”、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协调管理四个“小切口”,以改革求突破,叠加提质,为企业松绑、为市场添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绿色动能。2024年,全市共审批环评项目83个,其中省、市重点项目24个,招商引资项目10个,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7个,审批项目总投资额超185亿元。行政许可事项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中好评率达到100%。

  二深入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优先将先进制造业企业纳入清单,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快环评手续办理,为引进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多次对接联系协调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碣石湾外海洋倾倒区选划、陆丰核电场外规划限制区划定等工作,协助做好汕尾东海岸、碣石和小漠局部海域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主动服务陆丰核电等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严格行政管理公平竞争审查。印发实施《关于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回应工作规定》等局内工作机制,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畅通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渠道,严格存量审查,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的实效。本年度,我局开展对10个现存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地方性法规、新增2个规范性文件上述政策文件均已履行公平竞争内部审查,上述文件均未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或者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是制定印发《2024年度汕尾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部署谋划全年学习重点,组织执法骨干参加市司法局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举办在线监测和应急处置业务培训会,提升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多频次全范围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自查自纠,本年度多次组织开展了系统内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科室、派出机构自查和组织抽查的方法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评,严格落实纠错机制。主动接受监督落实整改,本年度我局接受省生态环境厅、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计被抽查案卷41个,经评议,我局2024年35宗执法案卷在省生态环境系统评查结果排名第6,2023年6宗执法案卷均被市司法局评价为优秀等级。

  三是提高实战能力,组织开展执法设备实操课,增加执法人员设备使用熟练度。组织开展异地交叉执法及专家帮扶检查活动,促进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经验交流。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大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力度

  一是加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积极参与诉讼、复议答辩,主动回应行政相对人关注疑点难点,接受复议机关、司法机关监督、认真研究落实复议机关、司法机关工作建议,推动行政调解解决争议进一步落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4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共计9宗,未出现败议败诉情况。

  二是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稳定。今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工作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无出现涉生态环境领域进京上访、赴省集体上访、敏感期间赴京赴省上访的情况。2024年度,全市受理环境信访事项共522件,其中:来电358件,来信14件,来访12批19人次,微信89件,网络49件。目前已办结508件,其余正在按程序办理中,无出现超期受理、办理情况。

  推进政务公开。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办件等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强化规范依申请公开公文格式,确保畅通受理渠道,答复意见精准周全,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20件均依法予以答复,1件仍处于在法定办理期限内答复期间,暂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我局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在接受监督过程中,积极自觉自查自纠,虽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发现存在不足和差距:

  一是法治思维运用仍有薄弱环节。局总体上,******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开展学习频次不够,开展法治学习培训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不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存在动力不足、目的不明、方法不当等问题,形成学法出现简单化、浅层化、走过场等形式主义问题,导致了在处理基层矛盾纠纷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推动问题化解的工作能力还较为薄弱。

  二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行政职权行使过程中注重具体规定落实情况,普法宣传形式不够创新多样,法治宣传形式单一,主要以法律条文宣讲、制作法制宣传栏、发放普法资料为主,群众互动性较低,渗透不足,造成效果不佳。

  三是执法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污染涉及面广,污染防治监管对技术能力要求较高,目前生态环境一线执法、法制审查和环境专业人员不足,业务能力及法律素养有待提高,技术支撑不足,法治意识不强,行使执法职权仍存在不足。

  四是******执法队伍履行职责不够全面高效,存在行政行为适用依据错误、程序性不强、各地监管力度不一等问题,导致行政行为引起行政争议。

  五是行政执法方式和实际环境要求不相适应。生态环境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执法减免责清单未落实。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省和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党建理论学习与法治建设学习同步抓,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行政管理全过程。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编制并动态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开展学习教育,从理论上培养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

  (三)推进普法工作,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加强******法治思想内外部学习教育、创造条件丰富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开展环境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普法、密切部门之间协作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各派出机构开展基层普法工作,让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工作见效,群众感知度提升。

******执法队伍能力。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突出实战、实效、实用,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开展执法稽查工作,强化指导监督,纠正环境执法、行政处罚工作不规范等问题。运作好局机关法务工作专班,加强法治审核机制对执法行为的纠错、指导和保障作用。

  (五)强化督导检查。强化垂直管理和内部监督作用。开展执法稽查工作,督促提升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规范性,督促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执法着装规范性等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全系统定期案卷评查机制,通过交叉抽查,集中讨论方式,以案例为指导,逐步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提升案件质量水平。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3日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市委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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