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秀洲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布点规划(2025-2029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以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秀洲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布点规划(2025-2029年)》(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热忱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希望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7日--2025年4月7日。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5年4月7日前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陈良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管理局
附件:《秀洲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布点规划(2025-2029年)》(征求意见稿)
《秀洲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布点规划(2025-2029年)》(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秀州区管辖范围,面积约516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5年—2029年。
三、重点内容
包含政策依据、规划原则、总体目标及布点规划等,其中突出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布点规划。
四、规划原则与总体目标
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总体原则,控制零售店数量,确保城市安全,兼顾城市发展,为烟花爆竹市场的规范经营、有序竞争和法制化管理奠定基础。
五、布点规划
参考有关城市案例,综合考虑区域人口、区域特点和现有许可情况等因素,进行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规划,禁止燃放区域内不设经营网点,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控制在55家以内,各乡镇具体布点规划情况详见下表:
表:秀洲区各乡镇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布点规划一览表
序号 | 乡镇 | 现有数量(家) | 规划控制数量(家) |
1 | 王江泾镇 | 24 | 21 |
2 | 油车港镇 | 9 | 9 |
3 | 新塍镇 | 12 | 12 |
4 | 洪合镇 | 3 | 3 |
5 | 王店镇 | 10 | 10 |
合计 | 58 | 55 |
六、布点条件
1、符合《秀洲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布点规划(2025-2029年)》要求。
******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
3、不应设置在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居住小区内,以及桥下与涵洞内。
******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内。
6、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
7、不应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
8、烟花爆竹零售店周围25米范围内若有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两者之间应有不燃材料实体隔挡。
******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边缘。
10、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禁售范围区域
以下地点和范围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店:
1、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选址和外部距离要求的区域。
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售区域。
八、组织实施
******街道)按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秀洲区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布点规划(2025-2029年)》,确保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各乡镇可以镇域为单位优化现有烟花爆竹零售店布局。布点数量减少的乡镇要指导安全条件低、经营状况不佳的经营户有序过渡退出,在符合规划数量的前提下新增许可。各乡镇在辖区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本布点方案,推动布点规划工作有序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