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件彩妆包材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彩虹路333号立春智能仪表科创园16A幢 | ******有限公司 | 为了顺应市场需求,企业拟总投资568万元,项目所租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彩虹路333号立春智能仪表科创园16A幢,总建筑面积3248平方米。项目通过外购PP塑料、PS塑料、PE塑料、ABS塑料、PET塑料、水性油墨等原材料,采用注塑、丝印、烫金等生产工艺,购置注塑机、丝印机、烫金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3000万件彩妆包材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在婺城区经济商务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立项。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注塑+丝印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废: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抹布手套、废丝印板、洗版废水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 ******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配件毛坯件及400万片散热器毛坯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蟠区块(纵二路以东、横六路以北、纵三路以西、横五路以南)(白龙桥镇雁行路66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配件、散热器生产活动,公司位于金华市婺城区龙蟠************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加工300万套汽车配件、600万片散热器、400万套燃气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中400万套燃气表壳和200万片散热片为项目铸造,300万套汽车配件和400万片散热片为外协毛坯)通过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审批,文号为金环婺建【2023】30号;于2024年12月7日对该项目进行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年生产加工300万******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配件毛坯件及400万片散热器毛坯件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300万套汽车配件毛坯件及400万片散热器毛坯件的生产能力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气:熔化烟尘+燃烧烟气依托原有“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压铸废气依托原有“旋流喷淋塔+除水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新建15m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 固废:铝灰渣、废包装桶、废槽渣槽液、除尘铝灰、除尘布袋、废活性炭、污泥、浮油、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声:主要产噪设备位于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降噪设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