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汕尾市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二、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 日止
三、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建设项目需求(详见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四、联系事项
招标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金湖路段人造沙滩对面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需求书(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