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普陀区农村单车道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已列入 舟山市普陀区交通运输局 养护计划,由 舟山市普陀区交通运输局 文件************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交通网(******/)、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2025年普陀区农村单车道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总里程10.444km。包括1 条县道和8条村道,分别为县道:①X209外涨线(位于六横镇)K12+521~K15+339、K16+142~K16+441,县道合计3.117公里。村道:①C003中西线(位于沈家门)K0+000~K0+490、②C005教大线(位于沈家门)K0+000~K1+166、③C133夏夏线(位于六横镇)K0+000~K0+734、④C145张双线(位于六横镇)K0+000~K1+541、⑤C167梅西线(位于六横镇)K0+000~K0+810、⑥C173岑张线(位于六横镇)K0+000~K1+325、⑦C175积码线(位于六横镇)K0+000~K0+720、⑧C801码黄线(位于东极镇)K0+000~K0+541,村道合计7.327公里。
招标范围:主要对上述实施范围内的1条县道、8条村道进行病害处治后加铺沥青砼面层或水泥混凝土面层、完善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施工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养护单位均可参加施工标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其他要求:____无_____。
4.定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网址为:(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8181/TPBidder/memberLogin。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 3 月 10 日至2025年 3 月 14 日。
5.3 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并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操作网址为:(浙江省统一主体库)******/tspbidder/memberLogin。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98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
5.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3月 14 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通过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4月 1 日 9 时 00 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操作网址为:(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8181/TPBidder/memberLogin。
6.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交通网(******/)和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地 址:舟山市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西)5楼 联系人:戴先生 电 话:0580-****** |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天大厦7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580- ****** | |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普陀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银行。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 |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公路大中修工程 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总工),有 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2、拟委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有 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
安全负责人 | 1 | 有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在有效期内)。 |
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