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 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 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纳入 收回收购范围的存量闲置土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业积极申报,我局将按照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收购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优先申报2025年度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存量闲置土地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区域
台州市区范围
二、征集项目范围
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 商服用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
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已动工地块中规 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三、征集要求
1.土地权属清晰,权属不清或存在纠纷地块不得纳入申报 范 围 ;
2.抵押、质押地块征得相关单位同意后可纳入申报范围;
3. 已取得各类债券资金地块,不属于本公告公开征集范 围。
四、征集时间
2 0 2 5 年3月7日 — 5月9日
五、征集方式
书面提交经公司盖章的《收回收购土地申请表》、宗地图、 宗地权属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至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联系方式: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椒江分局开发利用科,电话:******。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开发利用科,电话:******。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规划和开发利用科,电话:******。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台州湾新区分局开发利用科,电话:******。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