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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维计划—市管公共绿地开放共享秩序管理经费(子包二)(二次)招标公告

城维计划—市管公共绿地开放共享秩序管理经费(子包二)(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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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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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维计划—市管公共绿地开放共享秩序管理经费(子包二)(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维计划—市管公共绿地开放共享秩序管理经费(子包二)(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fh-gk-******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市管公共绿地开放共享秩序管理经费(子包二)(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城维计划—市管公共绿地开放共享秩序管理经费(子包二)(二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1,6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服务地点为二沙岛传祺公园、二沙岛发展公园、二沙岛艺术公园、二沙岛宏城公园、沿江路林则徐纪念园,以及甲方安排的其他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范围内各市管公共绿地、道路绿地的帐篷搭建管理、电动车等滑行工具管理、区域巡逻、秩序管理、文明劝导及按甲方要求协助处理其他临时性安保任务等服务内容,以保障公共绿地、道路绿地的园林景观效果及环境秩序1(项)详见采购文件1,68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壹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城维计划—市管公共绿地开放共享秩序管理经费(子包二)(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用分包形式预留,需预留不少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供应商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本项目为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注************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如采用分包的,供应商除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以外,还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城维计划—市管公共绿地开放共享秩序管理经费(子包二)(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将自动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禁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中国”网站(****** 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供应商未存在上述行政处罚情况的,供应商则需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0日 至 2025年02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开标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陵园西路8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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