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乐光村潭塘屯马汉锋养猪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本公司******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乐光村潭塘屯马汉锋养猪项目
(2)建设单位: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乐光村潭塘屯马汉锋养殖场
(3)建设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乐光村潭塘屯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项目占地4.72亩,建设1栋多层猪舍,配套有生活区、料仓、沼气池、粪房、水塔等相关配套设施,以及生产供水,供电设备。年存栏生猪5000头,年出栏生猪10000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1)研究相关文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制定环评大纲。
(2)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分析,开展公众意见调查,评价建设项目。
(3)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的资料、数据,编制环评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回顾分析施工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分析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种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乐光村潭塘屯马汉锋养猪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或支持;
(2)认为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3)认为项目应采取那些污染防治措施;
(4)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告正式公示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者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意见。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乐光村潭塘屯马汉锋养殖场
通讯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乐光村潭塘屯
联系人:马老板
联系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乐光村潭塘屯马汉锋养殖场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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