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项目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姜家镇黄村桥村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000m2,年生产有机肥料10000吨,设置生产线1条,并配有发酵车间2间、生产车同和成品仓库各1间。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公章。
联系人:张金妹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