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
2023年危险废物产废情况汇总
废物类别 | 废物类别 名称 | 废物代码 | 废物详细 名称 | 上年底 库存量 | 本年产 生量 | 委外 利用 处理 量 | 自行 利用 处置 量 | 年底 库存 量 |
HW18 | 焚烧处置 残渣 | 772-003-18 | 废水处理 站污泥 | 0 吨 | 10 吨 | 0 吨 | 10 吨 | 0 吨 |
HW18 | 焚烧处置 残渣 | 772-003-18 | 飞灰 | 22.4吨 | 121.34 吨 | 130.8 吨 | 0 吨 | 12.9 4 吨 |
HW49 | 其他废物 | 900-041-49 | 废抹布、 废布袋、 废包装袋、 废手套、 废口罩、 废工服 | 0 吨 | 1 吨 | 0 吨 | 1 吨 | 0 吨 |
一、污染防治措施
1.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进行处置,每年初向生态环境局申报本单位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危险废物转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3.严格按照与经营单位合同期内进行转移,出库时并确认包装完好与实际重量。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危险废物发生泄露时,马上通知危险废物仓库管理人员,并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防止污染扩大。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送医救治。
2.现场处置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装,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