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2
二、合同名称:关于复印机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366
四、项目名称:******旅游局执法总队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旅游局执法总队
地址:上海市永嘉路383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桂芳(女)
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芦潮港路1758号1幢18640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长城彩色A3复印机GBD-C401
数量: 1.00
单价(元): 3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GBD-C401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配件】GMX-30CT-BA
数量: 2.00
单价(元): 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3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