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建筑主体及场站附属工程劳务分包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房建工程,地点位于湖北省天门市,房建工程共6处,首尾相距约30km,分别为天门西互通收费站、天门西互通巡检办、蒋场互通收费站、蒋湖互通收费站、天门西服务区、多宝互通收费站;房建工程主要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抗震等级四级,基础结构形式为桩基础和独立基础,总建筑面积约20128.04㎡。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房建工程建筑主体及场站附属工程劳务分包及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共划分为 3 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2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2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 8 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集团供应商认证库内单位,第1、3合同包成交人自动失去第2合同包成交资格。
3.2 申请人必须为前期参与洽谈且经采购人审核作业能力强、类似业绩经验丰富、信******集团认证供应商库内房建类AA、A级供应商可不参与洽谈直接报名。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3 本次采购接受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独立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劳务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联合体由劳务合作单位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组成,劳务合作单位需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劳务合作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法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相互控股、参股关系,联合体成员方不得与其它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同时进行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5.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供应商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本项目还将设置目标考核基金,由采购人根据情况进行使用,如使用,采购人将从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制定目标考核办法,每季度对成交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履约评价挂钩。
3.6.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成交人,将获得如下优惠条件:
(1)目标考核基金奖励(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
******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6.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采取如下惩罚:
(1)根据目标考核办法进行罚款;
******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6.3 有如下违******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3.6.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方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解除的,联合体另一方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有权要求联合体各方一并退场。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1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合同段,售后不退。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9时30分
5.2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申请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址:******/)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道路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8楼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 蔡女士
电 话: ******
******有限公司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西段)工程总承包部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
******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 430071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202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