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2号)和《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22第3号)有关规定,以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252号)文件精神,参照《2018-202************财政局联合起草了《汕尾市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建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书面意见请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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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