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口区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 | 工程名称 | 沙河口区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 | 标段名称 | 沙河口区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材料设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07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3月10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沙河口区域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有限公司 | 朱伟华 | ******.000000元 | 45日历天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一次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76.56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朱伟华 | 麻斌华 | 冯国慧 | ||||||||
注册资格 | |||||||||||
证书编号 | |||||||||||
投标报价 | ******.000000元 | ******.000000元 | ******.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45日历天 | 45日历天 | 4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一次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一次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一次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 ||||||||
企业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
评审得分 | 76.56 | 74.89 | 72.14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有限公司 | 22.其他;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有限公司 | 22.其他;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有限公司 | 22.其他;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有限公司 | 22.其他;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有限公司 |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 ||||||||||
******有限公司 | 22.其他;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有限公司 |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 ||||||||||
******有限公司 |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