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宁市斜桥镇乐农村红旗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斜桥镇乐农村红旗组土地整治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海宁市斜桥镇乐农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海宁市斜桥镇乐农村,土地平整18478m2,现浇灌渠100*100cm375m,灌渠U型槽渠 60*50cm60m,排渠U型槽渠 60*70cm455m等。
投资预算约50.5万元。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详见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2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3月17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 3 月 10 日至2025年 3 月 21 日16:00时止 ,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3 月 21 日16: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8085/BidOpening_new/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5.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海宁市 (******/col/col******50/index.html))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斜桥镇乐农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斜桥镇乐农村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502室
邮 编: 314406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0573-****** 电 话: 0573-******
2025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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