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外环西路西北侧,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公园绿地、乌石山撇洪渠及广场用地,南至德星东路和规划10米宽公园绿地,西至现状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北至自然山体,地块中心点经纬度:E 121.******°,N 29.299346°,地块面积为15579m2******居住用地(R2)。
根据历史情况调研、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了解:本地块目前为空地,历史上地块内为宁海县屠宰场、修车厂和中石化加油站;地块外周边主要是山体、办公楼、住宅******有限公司;西侧是山体;北侧是住宅区和腾祥驾校。地块内历史上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无外来土,无工业固废、垃圾填埋等情况,无异常气味。
周边其他区域以山体、住宅为主等,通过污染分析本地块可能受作为屠宰场、加油站、修车厂使用与周边企业污染影响,于是制定调查方案,将pH、硫化物、氨氮、CODMn、总硬度、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铅、甲基叔丁基醚、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丙烯腈作为特征污染物,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最终检测结果编制了本报告。
本次地块内土壤检测指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下水检测指标中浊度、色度、耗氧量、氨氮、碘化物、硫酸盐、总硬度、溶解性固体、锰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等标准限值,其他指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等标准限值,本地块地下水不做开发,不涉及饮用,经初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该地块地下水超标物质健康风险可接受,满足第一类用地需求。
******居住用地开发相关要求,可为后续开发利用提供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