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堂托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QN-******
******小学)食堂托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拥军路26号
中标(成交)金额:254万元
评审得分:91.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小学)食堂托管采购项目 ******小学)师生 服务要求******小学)食堂托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3年,食堂托管采取 1+1+1的形式,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托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第二年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招标。上级单位如有新的政策文件,则合同自行终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素玲、程雪芹、陈咏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学校
地 ******学校
业主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
项目联系人: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