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523-2025-00362
******中学)设施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参数中部分文字表述错误更正内容:
******中学)设施设备采购作出以下更正,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更正澄清函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澄清函为主:
- 原《******中学)设施设备采购-采购清单》******中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清单”中“一、更衣室第5小项”、“三、仓库第4小项”、“四、加工间第14小项”、“五、面点间第17小项”、“六、烹饪间第16小项”“七、器具清洗区第8小项”、“八、售卖间第3小项”“九、洗碗间第11小项”中的“灭蝇灯”规格参数:
“有效面积:≥30-50㎡;输入电压:220V ;功率:≥45W;设有环保挡板和防滑收集盘,防止蚊蝇残骸落到机外,造成二次污染现象;灯管采用飞利浦诱虫灯管。”
更正为:
“有效面积:≥30-50㎡;输入电压:220V ;功率:≥45W;设有环保挡板和防滑收集盘,防止蚊蝇残骸落到机外,造成二次污染现象;灯管采用诱虫灯管。”
- 原《技术响应部分目录(▲部分)》中“7、监控 /一、校园监控/二、厨房监控/9.网络硬盘摄像机”
更正为:
“7、监控 /一、校园监控/二、厨房监控/9.网络硬盘录像机”。
鉴于上述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时间仍按原招标公告的时间进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分中心
地 址:******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分中心
电 话:******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分中心
2025年03月20日
相关附件:
******中学)设施设备采购招标文件(******01).zip ******中学)设施设备采购-采购清单(更正).xlsx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doc ******中学)设施设备采购.pdf 技术响应部分目录(▲部分)-更正.docx ******中学)设施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更正澄清的函.pdf